冰上樂園101學年度下半學期一般檔期申請公告 |
公告時間:2012/12/20 |
公告單位:冰上樂園 |
一、依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01年11月9日教綜字第10143636700號函,臺北小巨蛋冰上樂園(以下簡稱本場館)101學年度下半學期自102年2月11日起至6月30日止。 二、欲申請本場館101學年度下半學期一般檔期活動者,請於101年12月21日起至102年1月9日下午5時止(逾時不予受理),檢具「臺北小巨蛋冰上樂園場地租用申請表」及相關附件,逕向本場館服務櫃檯提出申請,或郵寄至10553臺北市南京東路4段2號 臺北小巨蛋營運管理中心冰宮股收,以利統一辦理審查作業。 三、如遇2個以上單位申請同一時段,本場館預定於102年1月18日(五)上午10時召開會議,以協調及抽籤方式決定場地租用優先順序,並於網站公告審查結果及剩餘檔期。 四、另配合台電公司101年10月16日公告「101年電價調整案」第二階段電價調整實施日期延後至102年10月1日,本公司配合修訂「臺北小巨蛋場館場地收費標準表」中第二階段「水電空調費」外加金額之適用日期,將原101年12月10日起實施調整自102年10月1日起實施,請各單位申請時留意。 五、農曆春節自102年2月9日起至2月14日止,有關除夕及春節期間現場營業方式將另行公告周知。 |